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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不能承受的米兰.昆德拉之轻
   日期:2009-5-24 11:12:01  来源:[本站]   评论:[]
   关键词:米兰.昆德拉 
   作者:吴佩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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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来没有过这种情况:用很多的日子来读完一本书。并且读书的过程是这样的:读的时候立刻投入,放下的时候不再想到它,过一些时日以后觉得有责任和义务继续读它,拿起来又会立刻投入。这样反复几次,最后,在一个被老婆和女儿无礼搅醒沉睡的早晨,把它读完了。当时一头蓬乱,眼角还带着眼屎。
 
有一些潮流里的事,总是会在潮流的时候对其嗤之以鼻。又总会在几年之后(时尚变成落伍之后),突然燃起对它的兴趣。这种说法,朋友会极其反感:这本书是她推荐给我的,并声明不是流行的潮流。而我依然将它作为潮流而拒绝入流(虽然后来发现它的确可以不是潮流)。


逆反是青年人的事。我的逆反,似乎与年龄无关。就像喝酒的时候,对方用尽伎俩想逼迫你一干而尽,而你偏偏不干,非要用不同的方式去喝,或者干脆在与对方无涉的时候痛快的干掉。这往往会令敬酒的人不爽,而喝酒的行为从本质上是一样的。自愿喝醉与被灌醉,结果虽是一致,但在执行这个行为的时候,我喜欢并且非常在意“我”的意愿。


读书是一件苦恼的事。会被作者从思想和情绪上牵着走,哪怕一时不能完全理解作者的意图,也可能会沉浸在作者的作品与读者的阅读之间产生的化合反应中,一时无法自拔。这令人苦恼,也叫人着迷。
 
读喜欢的书,我的习惯是一气读完。躺在被窝里,或歪在沙发上,全神贯注去破解作者设置的重重机关或匠心独具的悬念。一些充满哲理与玄机的语言和情节,在似是而非的解读中,发现这些东西本来就是自己的,而作者却用他的作品复述了出来。而这本书,我却把它读成碎片。并且对它的喜欢并不是因为书的内容。
 
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解读。黄种人的神是黄皮肤,白种人的神是白皮肤,黑人的神是黑皮肤,而上帝、佛或者胡大,他们有时是超越各种族的神之上的——上帝、佛或者胡大是普世意义上的神。有时候我会想:他们为什么不是同一个人(或神)?这个普世意义上的神的意愿,是希望不同种族拥有各自的神,还是想唯我独尊?还是像各种信仰团体一样只是这个团体的首领?信仰的原始目的只有一个:皈依后得到解脱。解脱世俗的苦难,寻求无助时的庇护。我不痛苦,所以没有信仰。我不无助,所以不需要庇护。
 
西方的上帝,是以宽恕罪恶和以爱融化痛苦;释家则是劝告人们懂得放弃;道家最彻底也显得比较科学:顺其自然。天塌下来自有高人顶着,你自己只扮演自己在世界中最自然的角色。无为之为,不是不为,不是否定作为的价值,而是你正在做的事或正在不做的事,本身就具有价值。不需要去被宽容,不需要去被庇护,不需要去被爱。你不用刻意安排,这些“宽容”“庇护”“爱”也都在发生着。
 
有人会讲到“意义”。生命的意义,生活的意义,甚至做某件事的意义。所谓意义,就是价值。刚才说过,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解读。意义取决于不同人的价值取向。你的“意义”和我的“意义”可能是完全不同的意义。以我个人的取向,这种不同,才更具有价值,才使生命更有“意义”。
 
前面说过的用了很多日子来读完的这本书,是米兰.昆德拉的《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》。其实没读懂作者要表达的意义。我的这种阅读方式,导致故事是破碎的,人物是支离的,甚至有些人物都忘记了前面曾与谁发生过什么关联。可读完以后,会激发出一些思索,一种情绪,一种游弋在困惑和觉悟之间的莫名其妙的冲动。这本书,对我有了一个这样的“不能承受的”很“轻”的意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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